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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力时讯】我所主任彭荣汉律师参加广西区律协组织的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座谈会

为深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贯彻落实,6月13日上午,在自治区司法厅1号楼6楼会议室,广西律师协会组织召开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座谈会,我所主任彭荣汉律师作为广西律师协会企业破产与重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参加会议。

彭荣汉律师就《从破产管理人来看遗产管理人》的角度进行发言,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章第22条至29条,创设了管理人制度,而《民法典》第六编继承编中关于遗产的处理共有十九条文(第1145-1163),其中第1145-1149条规定了“遗产管理人”的制度,这是民法典中一个重大的制度创设!2016年全国受理破产案件5665件,2017年受理9540件,2018年受理18823件,2019年估计不低于三万件。由此可见,破产法创设的管理人制度,创造了律师巨大业务,并大大提高营商环境。民法典创设了“遗产管理人”制度,我们作为律师,应当仁不让,参照破产管理人的规定,认真研究开发协议签订、公告、债权申报、管理和分配遗产等具体的业务产品,争取成为被家族或被继承人信任的受托人,以遗产管理人身份处置遗产的。同时对学习、宣传和实施《民法典》提出建议:所有律师全面轮训民法典与众不同的规定即新的规定,以便掌握和实施《民法典》。

最后,彭荣汉律师表示《民法典》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具有重大意义。

 

撰稿人:罗晓媚

审核人:陈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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